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田径项目决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代表队:
第十一届全运会田径项目决赛将于2009年10月21日至26日在济南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为保证本次比赛顺利进行,经十一运组委会同意,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田径竞赛规程》规定,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16日。目前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一)各参赛代表队运动员报到注意事项
1、请于2009年10月18日到全运村报到(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以南,奥体中心南侧)。
2、各代表队所有参赛运动员须于10月18日24点前到全运村报到。凭本人身份证或注册卡在报到处领取比赛号码,不能代领。号码发放仅在这一天进行,未领号码者,将不准许参赛。
3、所有参赛运动员在比赛检录时,须同时出示运动员注册卡和《2009田径项目反兴奋剂教育手册》。凡缺一者,将不准许参赛。
4、凡在《2009田径项目反兴奋剂教育手册》要求学习时间和签名空格中,没有注明学习时间和签名的运动员,将在检录处通读一遍《教育手册》全文,并补签所要求的内容。
5、凡没有参加9月5—7日郑州全国田径冠军赛的运动员(马拉松运动员除外),在赛前须参加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宣传教育大会,会后立即进行反兴奋剂知识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将不准许参赛。
6、参加马拉松比赛的运动员按照《第十一届全运会马拉松比赛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裁判员报到
1、请于2009年10月17日到济南市黄台大酒店报到(联系电话:0531-88966988,88660588,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将军路122号)。
2、裁判员乘坐交通工具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参赛代表队及裁判员,请提前6天将抵达济南的航班或车次、日期、时间、人数、联系人手机以及民族(需大会提供清真餐或其它特殊就餐要求的人数)等信息,传真至十一运田径竞委会后勤接待处,以便安排接站、就餐等事宜。
(四)按照十一运组委会要求,各参赛代表队请按时报到、离会。对提前到会、延期离会的,将不予接待。提前离会不予退费。
三、参赛经费
(一)根据《第十一届全运会竞委会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十一运组发〔2009〕16号)的有关要求,除西部地区参赛代表队在编人员外,其他参赛代表队在编人员会期(10月18日至27日12点以前)每人每天缴纳伙食费90元,不足部分由组委会负担。
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建设兵团。
(二)根据《关于各代表队随队超编人员收费标准的通知》(十一运组办发〔2009〕61号)的有关要求,各参赛代表队随队超编人员数不得超过在编人数的40%,超编人员所需费用由各参赛代表队自理,会期(10月18日至27日12点以前)每人每天缴纳食宿、交通等费用492元。
(三)各参赛代表队报到时一次性缴清各项费用。赛事期间不办理退伙、退房、加伙、加房等手续。
四、返程车票
请裁判员、各参赛代表队认真填写“第十一届全运会田径决赛返程票预订单”,于10月13日前传真至十一运田径竞委会后勤接待处,不接受电话预定,否则,难以保证返程票。赛事期间,按照返程计划一次性办理票务。票务一经确认,不予退票,如需退票,请自行办理。
五、田径竞委会联系方式
竞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马新东
手机:13583181866
电话:0531—61380663
传真:0531—61380663
电子邮箱:jwhbgs@126.com
竞委会竞赛处
联系人:朱宁刚
手机:15990901212
电话:0531—61380220 61380554
传真:0531—61380571
电子邮箱:qyhtjjsc@126.com
竞委会后勤接待处
联系人:董启巨
手机:13905319980
电话:0531—61380659
传真:0531—61380659
电子邮箱:hq7799@126.com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第十一届全运会田径决赛返程票预订单
第十一届全运会田径竞赛委员会
2009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