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2009年全国田径大奖赛系列赛(济南站)将于7月3-5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举行,为保证本次比赛顺利进行,经请示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同意,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请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田管中心《2009年全国田径大奖赛系列赛、冠军赛暨大奖赛总决赛规程》要求,统一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一份(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医务部门医务章后,寄往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体育卫生处(济南龙奥大厦8楼A区,邮编:250101)。日期以邮戳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到
(一)请各参赛队于7月1日到山东省济南市报到。报到的具体酒店地点请各参赛队于赛前7天致电济南市教育局体育卫生处咨询,联系人:王学东,电话:0531-66608060、13001734228。
(二)国家体育总局田管中心选派的技术官员和裁判员请按照《关于选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及部分主裁判参加2009年全国田径各赛区工作的通知》(田径字〔2009〕49号)要求到赛区报到。
(三) 大会将安排在济南火车站,山东省长途汽车总站;济南国际机场接站。
(四)如托运撑竿请提前通知大会,以便安排接运。
三、技术会议
大会定于7月2日上午10:00举行组委会会议及技术会议,请各队派代表准时参加,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四、返程车票预订
比赛7月5日晚上结束,请各单位于赛前15天将返程票登记表传真至济南市教育局体育卫生处(0531-66608037),以便及时办理订票。未发传真的单位,视为自行解决。一旦确认不可更改,如需更改或退票的由预定单位自行到相应站点办理。联系人:高向前,电话:13589081968。
五、收费标准
(一)大会期间各参赛队按实际住宿天数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220元(如提前报到按宾馆实际价格收取);
(二)参赛运动员每人交纳报名费50元;
(三)参赛队每人交纳交通费20元;
(四)各参赛队报到时,请将应交费用一次缴清,请各参赛队配合执行,如需延期离会,报到时向大会提出,以便安排,费用自理。
(五)各单位须至少在报到前2天将具体报到时间通知赛区,大会将按通知时间收取伙食费和相关费用,如不提前告知则按实际报到日期收取全天伙食费和相关费用。
六、保险
各参赛单位必须按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的要求为每位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电话:010-87183449,传真:010-67140801;
(二)承办单位:
山东省济南市体育局(济南市龙奥大厦十三楼B区,邮编:250101);
竞赛联系人:
朱宁刚 电话(传真)0531—66608037 手 机:15990901212
郝国强 电话(传真)0531—66608037 手 机:13065082898
接待联系人:
董启巨 电话 0531—66608027手 机:13905319980
高向前 电话 0531—66608027手 机:13589081968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返程票预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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